「被判入獄400年」竟是冤案!他坐牢34年重審獲無罪 檢察官認:就是要他關到死

1988年時,美國佛州一名23歲男子因涉嫌武裝搶劫案被捕,並被法院判處400年有期徒刑。當年檢察官表示,沒有求處無期徒刑就是不想給他假釋的機會,要讓他「關到死」。男子坐牢34年後申請重新調查此案,結果發現他很可能是被冤枉的,法院改判他無罪,現年57歲的他終於重獲自由。

 

「被判入獄400年」竟是冤案!他坐牢34年重審獲無罪 檢察官認:就是要他關到死

 

▼據外媒報導,1988年6月19日,佛州勞德代爾堡(Fort Lauderdale)西郊發生一起搶案,2名男子持槍搶劫一對男女,並偷走了受害人的車輛。當時23歲的Sidney Holmes被指控是接應嫌犯逃亡的司機,被警方逮捕。至今這2名嫌犯仍身分未明,Holmes卻因有兩次武裝搶劫前科被視為慣犯。

 

檢方對Holmes求處825年重刑,1989年4月法院判處他400年有期徒刑。負責這一案件的檢察官Peter Magrino當年曾說,求處這麼長的刑期,就是為了確保「他在活著的時候不會被放出來」。他還表示,沒有選擇無期徒刑是因為這樣一來Holmes只要被關25年就能假釋。

 

▼2020年時,Holmes向佛州布洛瓦郡(Broward County)檢方定罪完善小組(Conviction Review Unit)提交申請,宣稱自己是無辜的。當局重新調查那起搶案,結果發現最初目擊者指認的證詞很有可能是錯誤、缺乏科學依據的,Holmes的車子與搶匪座車之間的關鍵性差異也被忽略了。

 

經審查,獨立調查小組6名成員中有5人投票同意,Holmes是無辜的,定罪應該立即撤銷,搶案的2名受害人也都認為Holmes應該獲釋。Holmes被關34年後,終於在3月13日被改判無罪並重獲自由。他終於能與家人重逢,並表示自己的宗教信仰讓自己「不抱持仇恨」,現在他只想繼續前進,而出獄後他最想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吃點東西~

來源:網路資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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