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人終於有善終權! 《病主法》規定可拒絕維生醫療 明年1月上路

體育主播傅達仁在今年6月接受安樂死離開人世,他在生前也積極在台推動相關程序,希望每個人都有「善終」的權利。衛福部就在最近提出了《病主法》的細則,病人可以預先立下書面決定,在限定疾病下,選擇是否接受維生醫療。

 

▼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將在明年元月六日施行,衛福部近日公開相關細則與配套法規,指出當面臨末期病人、永久植物人、極重度失智、不可逆昏迷,或其他難忍痛楚的疾病時,病人可以做出選擇。

病人終於有善終權! 《病主法》規定可拒絕維生醫療 明年1月上路

 

▼目前,台灣只有末期病患可以接受安寧照護,永久植物人或不可逆昏迷者,都必須接受維生醫療。新法實施後,民眾可隨時在健康狀態下簽署醫療決定書,勾選是否要接受維生醫療、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等,而如果發生該情況,醫生就會依病人清醒時的意志為準,判斷是否進行施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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▼由於同意書跟實際發生類似狀況可能距離很長,這份同意書也會加註到健保IC卡之中,到時候紙本和電子檔都有效力。不過如果病人臨床改變決定,例如當初簽署願意接受維生醫療,臨床卻放棄時,由於事關性命,會先要求病人變更醫療決定,再由醫生執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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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福部此次做出相關修法,就是希望給予病人善終的權利。他們也呼籲等到新法上路,民眾可以接受照護諮商,並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,為自己做決定。雖然這類作法與安樂死不同,但也是人民在醫療權利上的一大步啊!

來源:衛福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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