動物保護法修正案通過了 台中市最嚴「遛狗沒鍊繩可被罰1.5萬」

帶毛小孩出入公共場所卻不繫牽繩,會帶來很多危險。立法院上月通過《動物保護法》修正案,未來毛孩出入公共場所如果沒有7歲以上的人伴同,就直接裁處3000至1萬5000元罰鍰,不需再經過勸導。台中更嚴,要是毛小孩出入公共場所沒有繫牽繩,勸導不改也要罰3千到1萬5千元。

 

▼《台中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》規範,遛狗必須使用鍊繩、箱籠或其他適當防護措施,若經勸導逾時未改善,也將處3000至1萬5000元罰鍰。這是全台規範帶寵物外出最嚴格的縣市,但也讓毛孩和民眾更加安全。

動物保護法修正案通過了 台中市最嚴「遛狗沒鍊繩可被罰1.5萬」

 

據統計,台中市去年寵物外出未使用鍊繩、箱籠的檢舉案有493件,經勸導未改善而開罰有16件,今年1至4月也有166件被檢舉,9件開罰。其中大多是民眾騎機車載愛犬外出,直接放下遛狗,或是直接打開家門,放狗狗外出大小便。

 

▼之前就曾發生過,主人將毛孩放在機車踏墊載著外出,沒有繫牽繩的狗狗突然跑下車,在繁忙的馬路上亂逛,非常危險。也有民眾帶毛孩去公園,無視提醒帶寵物要鏈繩的告示牌,直接給毛孩卸下鏈繩。

動物保護法修正案通過了 台中市最嚴「遛狗沒鍊繩可被罰1.5萬」

 

帶毛孩外出不繫牽繩,可能讓毛孩置身危險之中,也可能走失,或者嚇到路人。為了毛孩和他人的安全,遛狗時一定要記得繫牽繩。

來源: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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