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個消防員只因為「不闖紅燈」就被婦人投訴,上司的處理方式更讓他失望到選擇請辭!

工作上若失去了熱忱很難長久,特別是「救人」這項神聖的任務。2014年4月期間,一名31歲的郭姓消防員值勤中接獲一場跌倒受傷救護案,傷者是中和區一名90多歲的老婦人,老婦濫用消防資源還指定路程較遠的醫院,更扯的是事後郭姓消防員竟遭對方投訴,不滿救護車未闖紅燈,家屬認為不夠尊重病患,當時大隊長林永東卻要求郭員寫信與親自到醫院向投訴人道歉。

 

▼郭男還原當時經過,當天檢傷發現老婦人意識非常清晰,傷勢為前幾日跌倒留下並不嚴重,僅頭部小腫脹,依規定應送往衛福部立雙和醫院救治,但老婦堅持要到台北市吳興街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。

這個消防員只因為「不闖紅燈」就被婦人投訴,上司的處理方式更讓他失望到選擇請辭!

 

郭員也應了老婦要求,依規定回報後前往。因認定老婦傷勢並非危急,為了安全也怕其他用路人緊張所以未闖紅燈,僅開警示燈前往,並非鳴笛沿路闖紅燈,不料事後卻遭到對方家屬投訴表示不夠尊重。

 

▼老婦家屬向新北市消防局投訴後,局本部要求督察、救護2科著手調查,經查「緊急醫療救護法」郭員沒有錯所以不追究。

沒想到,郭員所屬之時任第7大隊大隊長林永東卻在「局週報會議」大發雷霆並要求郭員到醫院向家屬道歉同時附上道歉信,還大嗆郭員「不要跟我提法條!」下通牒道歉或處分二擇一,郭員不從進而連其所屬國光分隊長也不爽,拿著分隊同仁代筆的道歉信到醫院代替郭員賠不是,而郭員雖未受行政處分,但數月後他便被調往中和分隊。

這個消防員只因為「不闖紅燈」就被婦人投訴,上司的處理方式更讓他失望到選擇請辭!

 

關於此事,時任7大隊長林永東回應:「此事已過許久,細節已不記得,人事調動為正常輪調,與該案無關,撰道歉信、前往醫院應該也是分隊長的意思,並未下令。」新北市消防局則表示,確有本案發生,經調查郭員程序皆合規定,並沒有懲處,但有與同仁討論如何精進與民眾溝通技巧。

 

▼同事表示,郭員工作認真、個性耿直,在離職前曾聽他抱怨過此事並表示:「當不想迎合卻又無法改變大環境,只能選擇離開!」,他經過長時間考量,決定在今年3月遞出辭呈。

這個消防員只因為「不闖紅燈」就被婦人投訴,上司的處理方式更讓他失望到選擇請辭!

 

聽到此消息網友紛紛表示:「救人是很神聖的行業,別搞到好像服務業」、「又是一個濫用社會資源案例」、其實我最敬佩開救護車的人,他們為了救人也要冒著生命的安全,現在還要遭受家屬無理的投訴,真是好人難為啊!」、「主管不挺下屬、民眾又沒同理心、他當然掛帥求去。」消息一出,引發不少輿論撻伐,趕快分享出去,讓更多人知道這誇張的案例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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