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就是政府不會透露的「國民年金喪葬費補助」,很多人加保了卻錯過這個上萬元的國民福利!

大家對於國民年金的瞭解有多少呢?只要身份無公、勞、農、魚保在內,其實都是國民年金的保戶,而且國民年金有補助喪葬費,以及遺屬年金,都是政府沒有主動告知的消息,對於還不清楚的人,看看以下資訊就知道了喔!

 

▼以國民年金開始上路的時間算起,若從第一個月開始欠費674元,至今從未繳費者,則須補繳按月推算的金額款項40440元,且須扣除死亡當月之保費。加保國民年金後,就可以領取政府補助的喪葬費、遺屬年金囉!

這就是政府不會透露的「國民年金喪葬費補助」,很多人加保了卻錯過這個上萬元的國民福利!

 

▼一、喪葬費的請領資格及給付金額

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間(未滿65歲)死亡時,可由支出殯葬費的人請領喪葬給付,給付金額是按月投保金額一次發給喪葬給付5個月。以國保開辦第1年月投保金額為17280元為例,喪葬給付金額為17280元×5=86,400元。

這就是政府不會透露的「國民年金喪葬費補助」,很多人加保了卻錯過這個上萬元的國民福利!

 

二、請領手續

1. 下載並列印「國民年金喪葬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」後,於填妥被保險人及支付殯葬費者的各項資料、通訊地址,以及匯入帳戶(金融機構帳戶或郵局帳戶請選擇一項勾填,勾選金融機構帳戶者必須是國內的帳戶),並由支付殯葬費者簽名或蓋章。若由未成年子女申請,應由法定代理人副署簽名或蓋章,並檢附法定代理人之戶籍謄本。

2. 在申請書指定的欄位黏貼要入帳的存簿封面(要有戶名及帳號)影本,以及支付殯葬費者的國民身分證正面及背面影本。

3. 另外還要檢附下列證明文件:

(1)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或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,如果是受死亡宣告者,要檢附法院的判決書。死亡證明書(或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)所記載的死者姓名、出生日期、死亡日期或身分證統一編號,如果跟戶籍資料的記載不一樣,必須先洽請出具證明的單位更正一致。

(2)有記載被保險人死亡日期的全戶戶籍謄本,或有記載死亡登記日期的戶口名簿影本。

(3)支付殯葬費的證明文件正本,應蓋有開立單位的大小章或統一發票章。如果證明文件為估價單、請款單、服務證明(書)或契約書,除須蓋有大小章或統一發票章外,並應另由開立單位註明「費用已付清」或加蓋收訖證明章。此外,該證明文件必須註明死亡之被保險人姓名,以及申請人(或支出殯葬費者)的姓名。

4. 將前述各項書表證件,以掛號方式直接寄到「勞保局國民年金業務處」,或送交到勞保局各地辦事處收件即可。

【勞保局申請國民年金喪葬給付申請書】點此下載

由於政府並不會特別通知投保人可以領取這個補助款項,所以符合資格者,都可以透過這個方式申請補助喔!另外,不論加保時間長短,都可以領取殯葬費補助,錯過的人快去申請吧!

更多新聞

© 2024 boMb01 版權所有,非經授權,不許轉載本網站內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