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住高雄20年…她無預警「突被調職台北」 70K女處長「怒提吿家樂福」勝訴!

公司沒跟員工商量就突然調職,這是否不合理呢?一名在高雄家樂福工作22年、月薪7萬的女處長就遇到了這樣的問題。有一天她突然被告知,下個月要到台北總公司報到,這對她的生活產生巨大的影響。經過調解未果,她決定提出告訴,最後法院判處家樂福應該給她賠償~

 

▼這名女處長在1997年到家樂福嘉義店工作,多年來她幾次升職,現在是高雄的財務部內部稽核處長,月薪為73000元。2019年3月,她收到直屬主管的指令,下個月要被調任到台北總公司,最晚要在6月前去報到。這讓女處長非常困擾,她陸續透過內部調解、勞動局勞資爭議調解,但都沒有用,無奈之下只能先去台北任職。(示意圖)

家住高雄20年…她無預警「突被調職台北」 70K女處長「怒提吿家樂福」勝訴!

(圖片來源:wikimedia)

 

▼女處長調任台北,薪水卻沒有升高。到台北之後,她每個月的生活開銷都比以前多不少,也無法陪伴母親。忍無可忍之下,她決定提告,表示公司沒有跟她商量就把她調任到台北,她工作多年已經接受多次變動工作地點,但之前仍限於南部範圍。這次變動對她的生活影響太大了,因此在調解未果後,這名女處長一狀告上台北地方法院。(圖為台北地方法院)

家住高雄20年…她無預警「突被調職台北」 70K女處長「怒提吿家樂福」勝訴!

(圖片來源:Google Map)

 

對於這位女處長的控訴,家樂福公司回應說,因為總公司調整全球方針,有縮編員工的必要,再加上女處長有表達如果不降低薪資有轉調至台北總公司的意願,所以認為公司方面沒有問題。

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,他們看不出家樂福是否有縮編員工的必要,而且女處長調職地點確實過遠,公司應該在各方面給予協助。但是家樂福只提供一次搬家津貼,於是判處家樂福應賠償女處長29萬5980元,並按月給付她14799元補貼費用,直到將她調回高雄為止,全案仍可上訴~

來源:網路資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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