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幾天,江西崇仁發生了一起可怕的故意傷人事件,一名年輕的媽媽狠心剪斷了17個月大兒子的生殖器,然後逃離現場。她為什麼要做這樣的事呢?
▼這名女子姓劉,是1998年出生的,15歲那年,她經過媒人介紹認識了楊某,兩人很快就在一起了。因為沒到法定結婚年齡,兩個人一直沒有辦理結婚證。一年前,劉某拋夫棄子,離開婆家嫁給別人,丈夫知道她曾經嫁人生子後與她分手。
▼她回到原來的婆家求原諒,公公婆婆都不接受,但她畢竟是孩子的母親,無法趕她走。她在婆家住了一個禮拜,公公婆婆怕她抱走小孩,一直不讓她與孩子獨處。那天公公要到工地幫兒子蓋房子,婆婆帶另外兩個小孩上街,家裡只剩下劉某和最小的孩子,17個月大的文文。
▼婆婆40分鐘後回家,她剛進門就聽到小孩淒厲得哭聲,連忙進門查看,這才發現文文下體一片血跡,劉某已經不見了。她連忙給丈夫打電話,讓他回家,兩人找到孫子的生殖器,還發現了一把帶血的剪刀。
▼顧不得找劉某,他們帶著孩子到了醫院,並向派出所報案。警方表示,這起案件已經移至刑偵隊,正在進一步調查,劉某剪掉孩子的生殖器,疑似為了報復婆家。
虎毒不食子,這個媽媽怎麼忍心傷害自己的小孩?大人的恩怨跟小孩有什麼關係?這樣的人不配做母親,她應該被嚴厲懲罰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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