準岳母在提親日前10天才開出超扯條件,9個「跟賣女兒」沒差別的條件讓男方果斷放棄!

在中華文化的傳統習俗中,交往中的兩個人想要結婚必須得到雙方父母親的同意,本來這一切都好說,不過有時雙方父母因為禮金或一些條件互不讓步的時候,受苦的可就是一對小情侶了。

 

▼近日有一名網友在臉書《靠北女友》中po文表示,自己跟女友交往也一年多了,開始有了結婚的打算。本來以為自己中等收入月入45K,有車住家裡沒負債還有一筆購買房子的頭期款,應該不會有什麼大問題,於是在決定提親的前10天約了女方家長出來先見個面,先談一談條件。

準岳母在提親日前10天才開出超扯條件,9個「跟賣女兒」沒差別的條件讓男方果斷放棄!

 

▼女方家長一開始表示條件很簡單,沒想到提出的竟然是:聘金36萬、小聘18萬、餅錢15萬還要全部收下不回且沒有嫁妝,所有結婚費用男方全包、辦桌要給她們30桌男方付錢收到的禮金女方拿、結婚後女方每個月賺到的2萬5要全部拿回家,男方賺到的要全部給女方花。問到買房怎麼辦時,女方家長竟然說頭期款要男方家人幫忙出,名字要放女方的,如果這樣都做不到就不用去提親了。

準岳母在提親日前10天才開出超扯條件,9個「跟賣女兒」沒差別的條件讓男方果斷放棄!

 

▼以下是男方在臉書的全文:

 

男方的家人在聽了這些條件之後,都叫他不用去提親了。確實這樣做真的很像在賣女兒,為什麼就不能好好讓小兩口自己解決就好,還要這樣獅子開大口為難男方呢?難怪如今的年輕人對這些所謂的「傳統」越來越不屑,就是因為這些根本就是應該廢除掉的事!

來源:臉書《靠北女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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