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1歲女子遭性侵後「17年來找不到犯人至今都未婚」,直到最近突然有人找上她…

17年的青春…

遭遇性侵對女性來說是一生都無法消除的傷痛。民國89年,一名21歲女子像往常一樣,在凌晨3點開店準備做生意,沒想到卻被歹徒搶劫性侵。她立刻報警,案件卻遲遲沒有偵破。現在17年已經過去,警方根據當初的遺留跡證,終於找到了犯案的嫌疑人。被害女子成功指認,並表示哪怕對方化成灰都認得。

 

▼17年前,這名女子每天凌晨都會與男友會合,然後一起去水交社旁的早餐店開店。那天凌晨3點,她一個人準備營業,卻遭遇意外。嫌疑人用刀架住她的脖子,威脅她不能出聲,從她身上搶走4千多元現金後,又在停車上的地上將她性侵。

21歲女子遭性侵後「17年來找不到犯人至今都未婚」,直到最近突然有人找上她…

 

期間這名女子不停求饒,甚至說自己處於生理期,希望能夠逃離魔爪,最後並沒有成功。事後她找到男友,一起去警察局報案,但案件一直沒有被偵破。這件事嚴重影響了她的生活,男友與她分手,這麼多年來她都沒有結婚。

今年6月,刑事警察局鑑識中心對全國各單位送驗的相關生物跡證逐一建檔、比對,發現系統中一名黃姓男子的生物跡證型別,與當初那件案件中嫌疑人遺留的生物跡證型別相符。警察局立刻成立專案小組,重新調查這起案件。

經過查證,黃姓男子因為強姦殺人罪正在服刑,所以找到他並不難。但當年的受害女子卻已經搬走,警方花費大量時間找到她,並通過溝通取得她的信任,希望她能夠協助警方指認兇手。女子很快將黃姓男子認出,並表示當年他曾經假裝好心,詢問她上班會不會遲到,所以她永遠不會忘記這個人的長相,就算化成灰都認識。

警方立刻前往監獄對黃姓男子借訊,剛開始他不承認這起罪行,警方拿出證據後,他才坦承當年性侵過一名女子,但沒有搶劫財物。現在黃姓男子被依強盜、妨害性自主罪移送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。據了解,黃姓男子有戀童癖,曾經因為侵害女童入獄,假釋後隔年性侵這名女子,3年後又因為姦殺友人7歲孫女被判處無期徒刑,強制治療3年。這起17年的懸案告破,被害人終於可以放下過去,迎接明天了。分享出去,讓大家都看到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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